信产部推进“电信服务年”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4-07-15 23:03:26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7/15/2004,通信世界  (记者 杜娟)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日前召开“电信服务监督与用户申诉处理工作研讨会”, 研究部署“电信服务年”有关工作,对于即将发布的《电信用户申诉立案标准》、《关于规范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的通知》、《关于规范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广泛征求了意见,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还就《电信服务规范》听取了意见。各省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服务质量监管和用户申诉受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在今年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会议上,信产部正式将2004年定为“电信服务年”,要求重点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服务问题。根据相关精神,电信管理局对“电信服务年”的工作做了针对性的安排,今年将主要做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电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第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全面宣贯用户满意理念。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短信陷阱”、服务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手机产品质量问题和电信服务宣传不当等方面。
  6月中下旬,电信管理局组织移动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提供商集中开展了一次移动短信服务自查自纠活动,从各移动运营企业总部和跨省经营短信业务的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自查自纠报告看,信产部4月份发布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移动短信服务提供流程日趋规范,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事件大幅度减少。据介绍,电信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包括技术测试在内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对移动短信服务进行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全方位的检查工作预计将持续到年底。
  清理在用电信服务协议。二季度,部电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信服务协议总体情况的调研摸底工作,借助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在用电信服务协议,进行分析整理后,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用户纠纷多发环节,要求企业将提供电信服务的整个过程以协议的方式加以明确,并做到权、责、利对等。目前已经就该《通知》征求各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的意见,本次“电信服务监督与用户申诉处理工作研讨会”上,代表们也将此项工作会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讨论。下半年,电信管理局将组织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及部分社会中介组织,对各企业在用服务协议清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行为将严格规范。针对今年以来,部分企业在进行服务宣传和业务推广时,出现了诋毁竞争对手、误导甚至欺诈用户的现象,信产部电信管理局在各通信管理局的配合下,曾专项调查处理过此类事件,部分地方通信管理局的作法行之有效。据悉,电信管理局已经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格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宣传承诺、上门服务、新业务试用、新服务项目开通、平台外呼和代经销商业务拓展等过程和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和要求。
关键字: 信产部 电信服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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