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向沃达丰子公司开出25.2亿美元税金罚单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0-10-25 09:21:49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导读:

10/25/2010,据国外媒体报道,周五印度税务部门向沃达丰集团 (Vodafone Group Plc)的全资子公司Vodafo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开出1121.8亿卢比(约合25.2亿美元)的税金罚单。

   英国电信集团沃达丰必须为其收购印度移动运营商Hutchison Essar的交易,向印度相关部门缴纳资本利得税。此笔交易于3年前完成,耗资112亿美元。

   印度联邦财政部“中央直接税局”(central board of direct taxes, CBDT)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沃达丰须在接到缴纳税金通知的30天内完成支付。”

   CBDT在声明中表示,沃达丰在资本转让中的收益为3741.4亿卢比,而自2007年2月11日至今的收益税为790亿卢比,外加从2007年5月8日开始缴纳的累计331.8亿卢比汇兑利息,共计1121.8亿卢比。

   沃达丰强烈反对CBDT的税金计算方法。

   沃达丰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沃达丰一贯认为,印度税务部门无权在印度境外进行的公司股权转让中收取任何税金。沃达丰是此次交易的收购方,而并不是卖方。沃达丰并没有从股权转让中获益。”

   历经三年的复杂法律纠纷而作出的上述判决,一直受到印度外资企业的密切关注,因为这将为印度的其它国际并购交易开出先例。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旦沃达丰不得不支付这部分税款,那么类似的跨国公司可能会在今后的印度投资中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2007年,沃达丰从香港和记黄埔(Hutchison Whampoa)手中收购了Hutchison Essar(现更名Vodafone Essar)67%的股权。交易是通过沃达丰控股的一家荷兰公司完成的,该公司向和记黄埔旗下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支付了112亿美元,收购了另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后者间接持有这家印度移动运营商的控股股权。

   沃达丰一直坚持认为,印度税务部门无权就一宗发生在印度境外的两家外国公司之间的交易向外资企业征税。9月8日印度孟买高级法院裁定当地政府有权向该笔交易征税,但同时表示沃达丰可以向印度税务部门提出上诉。

   沃达丰随后向印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9月27日印度最高法院宣布拒绝执行孟买高院的裁决,并要求印度税务部门在10月25日前针对沃达丰是否有潜在纳税义务做出最后决定。

   在周五的声明中,CBDT表示将Vodafo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视为拒绝缴纳资本得利税的资产获益者,并按照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在四周内向沃达丰下发了针对沃达丰做出的最终决定和应缴纳的税金数额通知。

   沃达丰表示:“沃达丰将在10月25日前仔细研究印度税务部门公布的税金计算方法。”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印度税务部门改变了向沃达丰征税的策略,从以前起诉沃达丰没有缴纳税金转移到将其视为Hutchison的独立投资人。这样做其实是充实了向沃达丰征税的理由,但并没有增加该公司所承担的税金数量。

   孟买高级法院将于10月27日再次召开沃达丰上诉的听证会。
关键字: 沃达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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