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报:《电信法》今年仍无望通过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0-07-12 10:20:58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导读:

7/12/2010,在日前召开的电信业资费问题座谈会上,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透露,难产了三十年的《电信法》今年仍然无望通过。

   在这次由飞象网组织的电信业资费问题座谈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张新红、中国消费者协会首席律师邱宝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唐守廉教授、Amdocs中国区市场总监易理旌、以及飞象网CEO项立刚等业内知名专家,就日前央视对电信运营商计费差错曝光一事,讨论了目前国内电信计费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之道。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张新红认为,在央视此次曝光的电信资费差错一事中,电信资费监管应该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促进电信计费更加科学和完善并改正问题,应该从最高的立法层面来推动。对此,何霞表示,今年电信法修改仍然无望。

   此前有消息称,《电信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从1980年酝酿,到2010年有望出台,三十年的立法冰河暗涌着无休止的部门利益和监管体制纠结。电信专家邬贺铨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国际电信联盟对电信的定义,电视业务应归口于电信范畴,但广播电视部门却认为这不合适。此类争议与中国目前的分开监管机制不无关系,直接体现在定义电信法上的诸多“不一致”上。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电信条例》,这部规定了电信资源有偿使用、电信网间互联调解、经营许可等八大制度的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却不具约束力。社会对电信业立法的预期依然萎靡不振,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电信技术和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三网融合大势所趋,《电信法》的出台更加迫在眉睫。

关键字: 电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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