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运营商介入固网试探全业务经营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3-10-09 08:38:41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10/8/2003, 通信信息报,当前移 动运营商一面并不热衷于主张全业务经营,另一面却通过各种方式,开始了他们的全业务经营之旅。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这种不对称进入固网领域的违规经营,只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加剧恶性竞争,监管部门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启动中国电信业全业务经营战略,打造四大全业务运营商,促进公平有效竞争,以实现中国电信业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刘玉其
  据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8月底,我国移 动电话与固定电话用户数量已基本持平,预计9月份将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数。从业务收入上看,我国移 动通信业务增长明显加快,而本地电话网业务和长途电话网业务发展相对减缓。
  这似乎印证了坊间流传已久的一种说法:当前固网运营商由于处境窘迫,所以亟需移 动牌照;而移 动通信正值高速发展期,因此移 动运营商对介入固网的心情并不急切。然而,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看,现实并非如此。
  分业经营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电信竞争形势的需要。为了保持竞争优势,移 动运营商情不自禁地以形形色色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了固网领域,展开了他们的全业务经营之旅。
  据记者采访了解,移 动运营商进入固网领域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未经许可,直接经营固定电话业务。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码号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码号资源用途。但有的移 动运营商却采用布放铜线电缆、安装分线盒,利用移 动网码号作为固定电话业务使用,公开经营固定电话。某地移 动运营商甚至将固定电话号码写入SIM卡,插入手机内使用。此外,信息产业部新近颁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指出,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属基础固定电信业务。但据记者了解,在我国不少地方,移 动运营商正在大力推广该业务。
  为了规避网间结算费用,有的运营商在未取得专线经营业务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光纤或数字电路将移 动通信网与用户小交换机直接相连,或将国内长途电话网话务经移 动网转接,使移 动与固定网业务不经过互联点即可实现互通。
  二是超越经营范围,业务界定名存实亡。根据信息产业部规定,固定长途直通业务只能作主叫,发起话务,不能作被叫接听话务;并规定只能呼叫国内异地固定电话用户、移 动电话用户或进行国际电话呼叫,不允许使用该业务呼叫本长途编号区内的本地固定和本地移 动电话。但现在有的运营商以长途直通车名义经营的“IP超市”和IP专线电话普遍存在可以拨叫本地电话的现象,某地的专线用户之间甚至可以直接相互呼叫对方。此外,信息产业部还规定,IP电话只能呼叫国内、国际长途,禁止通过IP电话呼叫本地网范围内电话。但这些规定在许多地方已名存实亡。
  三是突破业务对象定位,变相发展固定电话。在全国一些地方,有的移 动运营商擅自改变移 动公话、移 动商务电话用途,甚至将“移 动商务终端”安装在私人住宅中。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的终端固定的无线商务电话和无线公话其实就是固定电话业务,只是接入方式不同而已。随着无线接入技术的飞速发展,有线接入方式在通话质量上已无任何优势可言,而在接入成本上,有线接入却远高于无线接入。采用无线接入方式的商务电话和无线公话业务已经完全可以取代传统固网运营商的相关业务。
  用户有需求,运营商就要想方设法去满足。从这个意义上说,移 动运营商经营固网业务也是无可厚非,但在分业经营的政策框架下,违规经营不仅使政府的监管权威遭遇挑战,也对固网运营产生严重的冲击,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并加剧了互联互通问题的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信息产业部有关行政法规还对电信业务的码号资源、资费管理等都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然而,在移 动运营商的上述种种行为之下,政府的监管权威正面临尴尬的境地。虽然信息产业部和各通信管理局也对违规经营行为采取了一定的查处措施,但有的移 动运营商却并不将之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移 动运营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给固网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从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来看,不管是用户规模还是业务收入,固网运营状况与移 动运营相比都呈现较大劣势,固网运营效益已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虽然一方面是由于固网业务被移 动通信大量分流,而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固网运营商还要面对移 动运营商的非对称进入。
  仅以资费而言,移 动运营商采用超低价格进入固网领域,已使许多用户对固网运营商执行的由政府定价的固定电话资费标准产生了误解,有的甚至还拒付话费,使固网运营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移 动运营商超范围经营还激化了互联互通矛盾,并引发了冲突。互联互通是当前整治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正在努力采用多种“药方”诊治这一顽症。但当前一些运营商愈演愈烈的超范围经营严重地挫伤了固网运营商的积极性。一方面,移 动运营商随意降价、违规进入固网经营,直接造成了网间话务量的急剧增加,加大了互联中继的配置难度;另一方面,由于移 动运营商采取各种技术手段规避网间结算,使固网运营商提供互联互通的收益受到了进一步削减。
  在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加强监管是必需的。而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顺势而为,尽快实现全业务经营,这既能让移 动运营商名正言顺地进入固网领域,而且也能缓解固网的经营危机,从而促进整个电信业健康发展。
  移 动运营商的全业务经营现象进一步表明,电信监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为创造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当前电信市场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种种违规行为,以维护一个正常的电信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分业经营的历史局限性和全业务经营的必要性。移 动运营商的种种违规行为实际上也从侧面上表明全业务经营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固然,在以“破除垄断,引进竞争”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电信业改革初期,分业经营对电信业发展发挥了巨大历史作用,促使新兴运营商迅速成长起来。而如今电信业已发生沧桑巨变,在新的历史时期,分业经营正在日益成为电信业持续发展的一道障碍。
  不可否认,移 动运营商的全业务经营是违规的,它直接造成了电信竞争事实上的不公平。但也有其天然合理的一面,它毕竟预示着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电信监管要与时俱进,要用发展的眼光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顺势而为,尽快启动全业务经营战略,以保障公平有效的竞争,促进电信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字: 电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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