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改革重点:建立激励合作的市场机制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3-03-07 18:54:17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电信业的恶性竞争事件层出不穷,甚至使互联互通也成为了一些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利器。虽然,政府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依然无法改善目前的市场情况。要使企业走出竞争的误区,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引导,建立一个激励合作的市场化机制可能才是长远的解决之道。为此,记者专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主任陈金桥。 
  记者:“熄灭别人的灯光以使自己更加明亮”已经成为了当前电信业竞争的普遍现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互联互通不畅,对这种竞争现象您是如何评价的,其根源是什么? 
  陈金桥:从电信网互联的本质来看,熄灭别人的灯光不可能使自己更加明亮。原因是在竞争的环境下,任何电信运营商都不可能以自身的资源向所有用户提供服务。只有通过竞争者的有效互联,才有可能达到沟通无障碍的基本要求。 
  从各国电信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市场机制尚未成熟的初始阶段,网络互联互通确实会出现很多问题,归结起来有如下几类:网络技术的复杂性和标准不统一;电信业务创新层出不穷,业务互通存在时间滞后;互联设施建设和费用分摊存在分歧;互联流量和成本不够清晰透明,结算费用无法统一;激烈的用户争夺诱使电信企业采取非法的竞争手段等。 
  我们认为,当前中国国内市场的互联互通问题主要是经济利益驱使的非理性竞争行为。随着监管制度的完善和运营商转变竞争观念、增强自律意识,网间互联互通的主观障碍将得到根本缓解,接下来的事情主要是解决好操作层面的监控和核算问题。 
  记者:电信业的特点决定了运营商之间必须互相合作,但目前,随着几大主体运营商实力的接近,市场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您认为当前电信运营商该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矛盾? 
  陈金桥:任何电信运营商在选择自己的发展战略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在“竞合”中求发展,例如AT&T、NTT DOCOMO这样的跨国电信公司也都遵循同样的准则。 
  中国的电信市场目前还没有到战国争雄的局面,移动、电信是市场领跑者,其他几家公司处于追逐和追随的位置。各家公司在市场中的位置不同,决定了它们在处理竞争与合作关系时不同的思维方式。总体而言,力量优势一方更加注重竞争策略,而相对劣势方比较偏重合作手段。 
  从辨证的角度思考,我国电信市场还有巨大增长潜力。在此背景下,无论何方都应当把“合作”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处理具体的市场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在透明的市场环境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展开公平竞争; 
  2.保持创新压力,竞争手段多样化,不怕对手模仿; 
  3.根据每一细分市场的局势变化选择合作机会; 
  4.要建立灵活的沟通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 
  5.保持战略的一致性,避免局部对抗影响整体合作; 
  6.最大的利益共同点在于培育新的消费市场,竞争合作都是手段。 
  记者:企业之所以采取“封杀对手”的策略,是认为“封杀”的价值要大于“合作”的价值,特别是在“双寡头竞争”的移动通信市场,这种倾向尤为明显。您认为,在双寡头竞争情况下,到底是“互相封杀”为企业带来的价值大,还是合作的价值大? 
  陈金桥:价值的评估取决于不同的立场,地位不同得出的结论就有较大差异,国内移动通信市场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就是这样的例子。 
  目前,移动通信市场的“双寡头竞争”局面暂时还不会改变。借助网间互联互通等手段相互封杀对手是一种短视的市场竞争行为,可能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1.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触犯了国家通信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直接侵害双方现实用户的消费利益,动摇各自的客户资源; 
  3.抑制电信业务市场的持续增长,影响企业规模的壮大; 
  4.打击投资者信心,增加企业融资的困难和成本; 
  5.为国内外其他替代竞争对手提供了发展机会。 
  显然,理智的电信企业不会以“互相封杀”为长期的竞争手段,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开展全方位合作利大于弊。 
  记者:在短信市场领域,联通与移动还时常存在互通不畅的问题,而中国电信的“家家e”还无法与移动用户互通,您是如何评价这种现状的? 
  陈金桥: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用户的持续增长,数据多媒体业务逐渐成为消费的热点。基于光通信技术和IP协议的全新通信网络即将出现,为各类移动通信运营商、固网运营商以及未来的全业务运营商提供了统一的平台。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网络技术、业务应用等层面还存在企业各自的标准,这就是联通、移动短信不通畅以及固网短信等数据业务无法与移动数据业务相互融通的基本原因。 
  毫无疑问,数据多媒体通信业务会成为未来通信业务的主流,它们为电信运营商带来的价值贡献将日益显著。当前的互通问题既有技术标准方面的原因,也有经济利益的原因,更有缺乏足够关注的影响。可以设想,当中国几亿电信消费者同时使用固网数据和移动数据业务,并且消费支出中的比例逐渐接近话音业务,任何一家电信运营商都将尽力解决上述问题。 
  为维护现有用户的消费权益,我们不能等待。解决办法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政府牵头尽快统一固网和移动数据业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2.推动运营商商业谈判,协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3.借助消费者组织等中介机构,快速跟踪市场动态,及时处理各类互联互通中的典型案例;4.政府主管部门更新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指标和参考标准,推动企业通过网络建设和资源调配全面解决数据多媒体业务的互通能力问题。 
  记者:业界人士认为,政府的思想工作以及强制手段都无法彻底解决恶性竞争的问题,只有建立一个能够激励合作的市场机制,电信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的价值”大于“互相封杀的价值”才是解决当前恶性竞争、互联互通问题的根本解决方式。您认为这种机制该如何建立? 
  陈金桥:确实,有关部门一直设想建立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调节电信企业的竞争合作矛盾,尤其是在价格战和互联互通等领域。这需要理论界、企业界和监管当局的共同努力,目前这种机制的思路尚未完全成型。 
  我个人以为,“网络”、“协会”、“政策”是形成上述机制的基本因素。网络,就是收集价格、竞争手段、重大事件等市场信息的网络;协会,就是全部电信企业参加的自律性组织;政策就是政府推动电信企业相互合作的激励约束措施的各种手段。 
  形成互利合作的市场化机制非一日之功。当前应该着手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扩大市场化价格的比例;完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功能;培育相互合作的政策环境;充分利用消费者、投资者的外部约束力量;逐步改变国有电信企业的单一产权结构以及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可以推测,2003年将是我国电信管制创新频繁的年头,互联互通和无序竞争等问题将得到极大的缓解。(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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