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电信业二次改革箭在弦上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5-01-06 12:00:42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1/6/2005,本报驻京记者 程涛 2004年12月1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向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以及中国的六大电信运营商下发的452号文件——《关于通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452号)——开始执行,文件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暂停受理网内网外差别定价的资费套餐,各大电信运营商暂停审批各种套餐。
  这已是国资委和信产部在2004年针对电信资费恶性竞争发出的第二道禁令。此前的20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于半年前,显然成效不彰。
  “实际上,204号文是主管部门(国资委和信产部)针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要求各大电信运营商自律。而资费价格战履禁不止,452号文以非常严厉的口吻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态度。”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认为。
  从整体上看,一方面奔着“市场化”和“政企分离”两个目标的电信业改革,价格竞争让消费者初尝甜头。而另一方面,452号文显示出来的信息表明,要规范竞争。
  2004年进入盘整年
  “2004年,是中国电信产业改革进入到了盘整期。”陈金桥认为,相对以往电信产业政策和微观层面的变化,过去的一年只是微调。
  我国电信业改制的轨迹,从邮电分营、政企分开到电信重组,直到2004年,中国电信企业改制开始告一段落。 
  2004年8月20日,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各大电信公司相继完成企业改制,电信企业从形式上完成了政企分离;2004年11月17日,中国网通登陆纽约和香港两地的股票交易所,这也意味着四大主体运营企业全面实现上市。 
  而相对企业改制,两个文件——204号文和452号文——对行业影响更深远,其将矛头指向了如火如荼的资费价格战。 
  去年初,国资委曾委派工作组到广东省调查手机资费价格战的状况。促使国资委派出工作组的导火索是,广东联通曾经在去年1月份出现了6000万的营收下降。
  资费价格战之所以禁而不止,陈金桥认为,是因为资费的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都存在不合理性,没有让市场来决定价格,价格偏离了成本。
  “主要是因为基础电信业务同质化严重,只有靠拼价格竞争。”陈金桥认为,还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足以让各大运营商应对价格战。 
  “204号文出台后,并没有有效地限制各大电信运营商的套餐竞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于是就有了452号文件的出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委还制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全面试行。
  去年11月,国资委出手使四大电信公司高管层互调。四大运营商的国有股比率依然在75%以上,国资委仍然享有对电信企业的人事任免权。 
  改革如何推进 
  竞争受限、政企分离不彻底,电信改革中存在着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那么,2005年的电信改革将如何进行呢
  “2004年的工作,都是为下一次电信改革作铺垫。电信业的二次改革是势在必行的。”陈金桥并没有指明下一轮改革就是重组方案。
  2004年5月,坊间流传电信运营商的合并方案。有报道称,国内将电信运营企业合四为二的报告已递交给国务院。随后,信产部和国资委出面否认合并方案的存在。 
  重组方案的爆出,使得运营商的心情骤然复杂起来。一方面,基础电信业务的增长乏力;另一方面,在新增业务上四大主要的运营商厮杀得昏天黑地。我国目前的通讯普及率是25%左右,应该说目前还未饱和,还处于成长期。各大运营商既要争夺增量,还要抢夺存量。 
  小灵通对移动业务的分流,形成很大的冲击。2004年中国大陆新增小灵通用户2500万,使大陆的小灵通用户总数达到5800万左右。 
  同时,有调查数据显示,联通受小灵通冲击十分明显,而前期参与优惠活动的CDMA用户在到期后减少了消费。这使得资费水平仍在下降,第三季度GSM和CDMA的资费水平比二季度分别下降2.4%和1.9%。另一方面,联通新增用户市场占有率下滑,前三季度新增用户市场份额为31.5%,比2003年年末下降7.8个百分点,全部用户市场份额也由年初的34.6%下降到了34.0%。
  在现状下,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电信竞争格局下,促进规范化恶性竞争更为重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运营商说。 
  2004年电信业务的增速明显要缓于往年,而电信毛利率的下降以及基础电信业务的增长空间越来越趋于狭小的空间,使得各大电信运营商转向竞争更为激烈的新的增值业务。
  陈金桥分析认为,各大运营商的出资人和控股方同为国资委。这是国资委和信产部叫停资费价格战的关键所在。而在技术变革——3G时代来临的初期,同源的主体的竞争目标是高度一致的。 
  一位资深的电信业专家曾经私下告诉记者:“如果二次重组势不可挡,合并方案并非重要的,关键在如何划分利益。” 
  重点是健全监管机制
  一个信息充分的市场,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充分竞争。改革后的电信业为什么会走向亏损?竞争难道是电信业走向亏损的祸因? 
  “竞争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降低成本,也是间接让利于民。”陈金桥认为,价格战是市场中永远存在的形态,是最常用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但是,目前价格战,导致的是互连互通的问题,低于平均成本,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是恶性竞争的倾销表现。”陈金桥也表示,“二次改革不是以打破垄断为目的的,而是以优化竞争为目的。垄断已经基本被破除了,但是市场的控制力依然存在。”
  如果重组不可避免,重组是否能解决目前问题陈金桥认为,在酝酿下一步的改革中,首先应该解决的是监管机制的健全。 
  目前,信产部实则为政府和监管合一的模式。信产部对资费价格战的监管,依然是以行政手段为调整的主要手段。“行政手段是有利有弊。”陈金桥说。 
  “从长期来看,产业监管是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长期利益、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的良性发展为衡量标准的。”陈金桥认为,估计这种模式在未来三年内不会有什么变化。
  而在未来有望承担电信产业监管职能的,是信息监管委员会。在即将送审的电信法草案有明确规定。
  “3G牌照的发放、竞争格局的优化、电信公司治理,都将是影响2005年中国电信产业走向的关键因素。”陈金桥认为。
关键字: 电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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