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5日电/从今年起,北京的财政收支状况将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公布,包括财政收入、支出的总体情况。同时,财政部门在人代会期间提供给市人大代表的关于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将不再收回,代表可据此对每一笔钱的去向进行监督。此外,针对预算超收收入部分的使用也将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必须编制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幷向代表大会报告。
新京报今日刊登社论指出,此举无疑推进了财政的公开透明。预算公开,可以说半丝半缕,都牵涉到国家之命脉、民生之福祉。在世界各国,审议和批准预算都是立法机关最重要的权力之一,也是对政府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内容,梁启超说它是“立宪国最重要之政治手段”,“预算非他,实一国行政之鹄也。”
政府每一分钱都取之于民。就在元旦那天,北京市财政局宣布,去年本市地方财政收入1492.6亿元,比上年增长33.6%。虽然说公共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90.7%,但这么多的钱如何取之于民,又如何用之于民,为什么这里多用,那里少用,用了以后效果如何,显然需要非常严密的监督。
目前,由于一些制度安排不能及时跟进,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审议还存在很多问题。人们质疑最多的,一是审议预算报告的时间太短,每年的人大会议,议程很多,议期很短,几百上千页的报告,通常只有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代表人数又多,很难对关乎整个国计民生的财政预算进行详细审议。而在一些国家,议会全年60%的时间是用在审议各种预算上的。
二是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幷非所有人大代表都具备专业知识,很多人看不懂,更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每年两会上审议的是预算报告,不是具体预算,这会影响人大代表对预算的审核水平。
四是诚如有学者指出的,每年在三月召开人大会议时,当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不仅早已下达,而且已经执行了四分之一年。这样的制度安排,无形中使审议预算成了“追认”。这些年来,很多地方的教育投入一直没有达到法定比重,公民的医疗、住房和社会养老等保障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预算公开不够,人大对预算的审批权没有很好地履行,无法保证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国家最需要的刀刃上。
社论说,当然,这些也正在逐渐发生改变。2000年,广东省政府提交给人大审议的预算表仅有一页纸。仅过去两年,广东省政府提交的预算表就厚达605页,重量超过1公斤,囊括了所有的省级政府部门,幷详细列出了每个部门的支出项目和理由。现在,北京市宣布不再收回人大代表的预算报告,幷且按季度公布财政收支总体状况,也是进步的表现。
与此同时,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县以上人民政府应该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社论认为,这表明,财政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已经开始,但无疑,我们仍在路上———毕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调公开的以及人大代表审议的,都还只是粗略的预算报告,而不是具体细致的报告本身。同时,面对预算报告及财政收支项目公布得越来越详细的必然趋势,对人大代表的专业性和职业性要求也会水涨船高。这些都还有赖更大的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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